頻繁跳槽的人,簡歷該如何寫?
1、是否寫取決于時間長短
絕大多數人認為簡歷上不能寫不到三個月的工作經驗,因為兩到三個月的求職時間不長,大多數面試官都是可以理解的。簡歷上寫著太短的經驗還會讓面試官更容易質疑個人的穩定性,讓求職者更難解釋為什么換工作。如果你的簡歷上沒有寫三個多月的工作經驗,空缺期又太長,你就必須在面試中跟面試官解釋一下這些問題了。
2、是否寫取決于具體工作內容
除了看工作經驗的長短外,還要看工作的具體內容。例如,兩個多月的工作時間是完成一個短期小項目,在這個項目中你承擔了核心工作并發揮主導作用,并且這個工作經歷與你申請的職位密切相關,所以可以把它寫在簡歷上。
3、是否寫取決于你拿著哪家公司的離職證明
對于絕大多數正規公司來說,新員工都需要前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所以在簡歷上寫下短期工作經歷取決于你手里拿著的離職證書是哪家公司的。如果你只有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不管時間有多短,你必須在簡歷上寫上,否則當你進入新公司時,面試官會立刻發現你在撒謊,而不誠實的問題就更嚴重了。